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甚麼是音樂治療?



在台灣出版的第一本由音樂治療師所合著的【音樂治療】的書籍中提到:【音樂治療就是有計劃的, 有組織的使用音樂(或音樂活動, 音樂經驗),  以期幫助個案達到生理, 心理, 情緒, 認知等方面治療的目標。】其中的【有計畫、有組織】是指治療師根據個案的需求以及可加強的向度作一系列的治療目標規劃。【使用音樂】包含了利用錄製好的音樂或是以其他樂器(例如吉他或鋼琴)所現場演奏的即興音樂,來創造適合個案的音樂活動或是締造不同的音樂經驗。【生理、心理、情緒及認知】則是指以全人的角度來評估個案的各種需求和適應環境的能力。生理(Physiological)指的是大、小肌肉等和身體外在有關的一切外顯特徵。心理(Psychological)則是指會影響個人的認知、態度、價值觀、行為的內在趨力。而情緒(Emotional)所發生的時間較為短暫,指的是被外在的人為或是環境因素所影響的心理狀態,而被左右的行為或是臉部表情。認知(Coginitive)則是包含了一切和學習有關的要素,例如小至空間概念,大至吸收知識的方式和解決問題的思考能力。所以音樂治療對一般人來說,可以根據其當下的心理狀態做舒緩心情(放鬆式音樂)或是活化體力(例如運動時所聽的動感音樂);對有需求的個案來說,可以藉由以音樂為媒介來提升其弱勢的能力,維持優勢能力。總和來說,均是以提昇每個人的生活品質(Qulity of Life)為最高宗旨。

by 林妍伶 音樂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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